【圆明网】江苏省南通市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顾和军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四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绑架关入洗脑班,多次被绑架到宾馆等地监视居住,遭受到种种非人的折磨,妻离子散﹑失去工作。
近期,顾和军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顾和军说:“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修炼法轮功的。通过修炼,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升华,我对大法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的美好,感激之情无法用语言表达。修炼前,我体质瘦弱,抵抗力差,长期有神经衰弱﹑多梦等症,当时虽然只有三十四岁,已二次住院:一次是肝炎住院三个月,一次是肠道动手术。修炼法轮功后,我体质明显增强。修炼期间,我没有花一分钱医药费。平时,我处处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受益。”
被控告人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留﹑劳教和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下面是顾和军自述他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经常受到公安局﹑610的警察骚扰﹑跟踪﹑监视,手机﹑电话都被监控起来,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二零零二年十月~二零零四年二月,我先后三次被610和公安局非法绑架,三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
(一)半夜被警察入室绑架、毒打、折磨逼供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早晨,通州一环路的电线杆上出现了大量的用漆喷的“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公安局正在到处抓法轮功学员,查是谁写的。晚上十点后,我正在后面的小屋里睡觉,这时有人在前屋外敲门,我的小女儿起来打开前门,城北派出所的指导员带着一个民警走了进来,来到后屋后到处看看,顺便打开我的箱子翻看,看到箱子里有十几份手抄经文,当时就把我绑架到城北派出所,不让睡觉,立即审讯,当时有国保的纪俊在场。一夜没睡。第二天晚上,就把我的手铐起来,身上的毛线衣往上翻,在头顶上扎起来,这样我的整个头都被包在里面,看不到任何东西,然后就像对待死囚一样把我推上车。
不知到了什么地方,车在河边停住,几个人揪住我,把我往河边推,说是把我扔到河里去。这时已听到哗哗的流水声。我真的以为要把我扔下去,我就屏住气。这时一个人说:“再给他一次机会吧。”于是又把我拉回车。到了基础公司招待所,他们把我关在一个房间里,继续审讯。晚上他们不让我睡觉,让我两腿弯曲,半蹲着站在那里。他们采取车轮战,上午、下午、前半夜、后半夜,几个人轮流换班来折磨我,又不让我睡觉,直搞得我筋疲力尽。因为从他们现场观察的情况来看,内部认定真相标语一定是我做的(其实我根本没有做)。
这样他们折磨了我七天,没有睡觉、没有洗漱,在我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喷标语的证据。最后几个人围着我,抓住我的手还要强逼着我写“三书”。出去后,还被城北派出所勒索了二百元,说是罚款,没给任何手续。
(二)多次被绑架关押、妻子不堪迫害离婚
有一次被绑架到红十字会一天一夜,城北派出所姓姜的民警打我的嘴就像雨点一样,一个接一个使劲的打,直打得眼冒金星。
二零零二年底(大年三十)上午,我正在单位上班,忽然一个同事来叫我“外面有人找你”,我就走了出去。哪知几个派出所的警察等在外面,对我说“上边有领导来开会,要你去一趟。”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就连哄带骗的把我推上车,这样我就稀里糊涂的被关进洗脑班。人们都在万家团圆、喜迎新春,我却被关在洗脑班,与世隔绝,失去了人身自由,家人也不知道我到哪儿去了。就这样,我前后三次被关进洗脑班(地点:红十字会),还被610勒索了一千元(没有任何手续)。
当时我在兴贸家电零售部门当会计,由于我不是被绑架就是被关到洗脑班,经常这样,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司会计核算的运转,老板就把我辞退了。
后来我到亚细亚大酒店做保安,610和公安局的人又经常来骚扰(所谓的调查),老板怕影响生意,几个月后又把我辞退了,于是我失去了工作。妻子也接受不了这被抓被关的事实,二零零五年一月与我离婚了,女儿也被她带走。
(三)再次遭绑架折磨、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我因和其他同修发放真相光盘《风雨天地行》,被通州公安局国保的纪俊大队长带着一帮便衣警察,将我绑架到华德宾馆。在宾馆里,他们用各种方法折磨我:晚上不让我睡觉,把我的双手反背在后面,铐在木椅的后背上,动都不好动。审讯时我不配合,他们就将我双手反铐在背后,坐在地上,然后拎着手铐把我提起来、再放下,就这样不断的提起、放下,铐陷进手腕出现很深的血痕,那种钻心的痛,是很难忍受的;用黑布包着头,让你什么也看不见。
我被折磨了四十多天后又送进看守所。看守所同样很黑暗:每天强迫长时间的劳动,有一次任务紧通宵加班﹔大冬天的经常洗冷水澡。有一次,是冬天最冷的一天,一牢头强迫我洗冷水澡,一犯人拿着面盆不断的往我身上浇冷水,一犯人在旁边用扇子扇风,旁边的人在哈哈的笑。洗完后,那牢头站在铺上,一泡尿又撒在我的背上,我强忍着;所里提供的伙食就像猪食一样,天天吃的是萝卜、青菜汤,汤里一点油也没有,菜也不洗。每天还要长时间的劳动,直饿得我眼睛发花。后来,大姐打听到我在这儿,就存了一些钱,经常买一些食品、衣服送进来,不是被看守所的人中途劫走,就是被牢头强占,到了我手里的已经很少了;而且经常受到牢头的殴打欺负和凌辱。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我被送到无锡监狱非法关押。一进来就是严管,他们把我单独关在一个监室里,五个夹控犯看着我,与外界完全隔绝:不能走出监室、不准接见、不准打电话、不准与外界接触,没有报纸和电视。每天都是长时间的罚站、罚坐。站要站直,坐要坐正,脚要放平,不能动,一动就增加时间。几个犯人寸步不离,脚都站肿了、屁股都坐出二块老茧,还得站、还得坐。接着搞队列训练,每天踏步、跑步等,每天一身汗。一次训练后,刚开始洗澡,他们用大量的冷水往我身上浇,我被冷水呛了,咳嗽了几下,他们就说我感冒了,就拿来药要我吃。我说我没感冒,吃什么药。我坚持不吃,他们几个人就揪住我,抓头的抓头、抓手的抓手,把我的嘴扒开,往里灌药,结果药还是被我吐出来了。
二零零七年六月, 恶警陈队长和张国强、周锡恒等夹控犯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来转化我,逼我写转化材料。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又增加了二个犯人监控。由正在服刑的原通州市委副书记潘宝才给我讲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课。我明确指出:爱国不等于爱党。由陈队长等恶警灌输无神论及共产党歪曲事实的那一套,逼你看诬蔑法轮功的各种光碟。用不明药物参在粥中让我吃,导致我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一天半夜,我起床把写的一些材料撕掉了,他们几个犯人都起来了,揪住我,把我按在地上一顿暴打,打得我鼻青脸肿,前额在地上撞了个大包。他们还诬陷我,说我把侯居祥的手抓破了,去报告警察,要加刑。
用长期不让睡觉来折磨我,等等。由于他们对我长期的折磨,我精神和身体受得了严重的伤害,后来跑路几乎都跑不动了,手都不能洗衣服了,手泡在水里时间稍微一长,手皮就发白、起皱、脱皮。
(四) 四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从无锡回来后,由于坚持修炼,又多次遭到绑架、四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一次非法劳教。当然每次绑架首先是搜身、抄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绑架到华德宾馆遭到七十二小时的迫害;二零一二年三月绑架到华德宾馆,三天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由于给同学打真相电话、邮寄真相资料,被跟踪而来的公安国保和610的便衣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其中在看守所就关了四个半月。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国家已宣布取消劳教制度,还是被转到方强劳教所继续关押,二月二十一日又转到句容劳教所非法关押,直到八月十五日才被释放回家。
在句容劳教所,有一次中队全体集合,报数时要蹲下我没有蹲,回监室后,大组长就纠集五个犯人围着我一顿暴打,拳头就像雨点一样打在我的头上和身上,直打得眼冒金星,头上和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
二零一四年一年中,连续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绑架到城北派出所二个小时后,正念闯出。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市场买好年货正往家走,这时,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突然打开车门,窜出几个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就把我拽上车,接着就搜身、抄家。他们把我劫持到城北派出所,半夜二十四点后,把我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正准备过春节,却进了拘留所。这年的四月、九月,又有二次被绑架到城中派出所,并被非法拘留各十五天。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经历。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信仰是宪法赋予人的神圣权利,信仰无罪。何况修炼大法是要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不断的提升人的道德水准,正是社会所需要的,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而江泽民出于妒忌,无端的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我、对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
为了制止这种迫害,彰显人间正道,今天,我向你们投诉,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对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恢复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名誉,对因迫害我而给我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按国家赔偿法给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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